房产税缴纳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自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
(二)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成之日次月起缴纳;
(三)委托施工企业建设房屋的自办理验收手续之日次月起缴纳。
房产税的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