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一、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范围有:
1.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及其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2.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中推定共同危险行为人的共同过失。
3.雇员、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应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直接从损害事实推定雇主或法人主观上有选任不当,疏于监督管理的过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医疗损害责任,医疗事故是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竟合,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也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只要受害人能证明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与医疗单位的行为有因果关系。
二、过错推定原则的特征有哪些?
过错推定原则适用情形有:
1.免除了原告(受侵害人)就被告的过错举证的责任。
2.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方法,由被告就其没有过错问题作出反映。审判人员在因果关系存在的基础上,首先推定被告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然后由被告提出反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有某种特殊的抗辩事由存在。
3.在某些适用过错推定的案件中,法律对抗辩事由作出了严格限制。如法律规定抗辩事由为不可抗力、第三人过失和受害人的过失,被告只有在证明存在这些抗辩事由的情况下,才能表明其没有过错,从而推翻其过错的推定。
三、过错推定原则是指什么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找法网提醒您,它是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前提下,在某些特殊情形,直接从损害事实推定本身推定致害人有过错,无须受害人举证加以证明,致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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