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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增强刑事申诉案件办理透明度,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近日,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刑事申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晶岩主持听证会。
这是一起针对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的申诉案件。2021年2月21日晚,刘某与朋友到饭店就餐,后因结账问题与饭店服务员发生口角,在撕扯殴打过程中刘某倒地。经司法鉴定,刘某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此案经白塔区检察院审查,鉴于证据不足等因素,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刘某家人对此提出异议,申诉至辽阳市人民检察院。
为更好进行释法说理,化解申诉人的法结和心结,本次听证会重点邀请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作为听证员,以期达到更好的阐释效果。
听证会上,申诉人发表了申诉请求及理由。原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详细讨论沟通,听证员对案件相关细节向双方提问,充分了解了案件情况,并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发表意见。听证员经评议,一致同意白塔区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深入释法说理让申诉人对案件事实,证据及办理过程都有了清晰的认知,当时表示同意白塔区检察院作的不起诉决定。
刘某受伤后,家里的经济来源一下中断,为解决他们一家的燃眉之急,市院案件承办人现已将案件线索移送给控申部门,目前控申部门正在审查其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就刑事申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是我们主动将检察权置于阳光下,践行以公开促公正的办案理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具体举措,不仅有利于社会矛盾化解,提升案件处理的精准度,而且增强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办案工作的了解,促进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听证会结束后,张晶岩检察长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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