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近期,泌阳法院春水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邻里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程某、郑某系邻居关系,两家房屋相邻,中间规划有公共道路,后郑某占据部分公共道路建造了围墙及棚舍,造成案涉道路变窄及程某一家生活不便,经多方协商无果后,程某遂向泌阳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过程
泌阳法院春水法庭庭长李国令受理该案后,立即认真梳理卷宗,查明案件事实,考虑到本案事关当事人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涉诉之前已有积怨和冲突,判决虽能定分止争,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开双方心结,不仅应考虑如何将案件审结,还应考虑审理的结果能否实质性化解矛盾、后续能否执行到位,尽力做到“纠纷一次性解决”“防范化解衍生案件”和案结事了。
于是,承办法官带领书记员并邀请双方代理律师多次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反复认真测量,确定了诉争路面的宽度及路面状况,并做了详细的现场勘查图,为调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站在田间地头,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用“拉家常”的方式从情理方面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减轻了距离感和他们的对抗心态,另一方面,着重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角度进行利害分析。最终,经过承办法官长时间的释法说理,打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他们握手言和,并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矛盾纠纷得到了彻底有效化解。(周田田禹靖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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