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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应该如何被定义?怎样尽可能实现绝对的公平?
公平是社会文明的基本门槛。对每个人做到机会均等,是公平正义的最低底线。
造成社会不公平的,有马太效应的,强者更强,弱者更弱。以及社会的惯性效应,从前强则以后也强,从前弱则以后也弱。这些造成不公平的社会模因力量,虽然符合客观存在的正确性,但也违背了人的自由意志和超人意志,把人变成了游戏规则里的傀儡。
虽然公平无法绝对实现,但是我们依旧可以通过提升和改造社会结构,从而让不公平的因素降到最低。
公平的社会首先应该遵从绝对逻辑真理,减少私人情感和个人意志对事实和原则的破坏。逻辑真理和公平正义是一对高度正相关的概念。这需要让社会的运作机器足够逻辑化和透明化,让逻辑真理在人的日常行为范畴中也成为基本原则。
社会最宝贵的资源:真理和知识,是社会所有人共享的财富。公平正义的社会应当在规则层面强调真理和知识这些社会共享资源的重要性,而其他的偶然资源,比如出生地的区别,应当被淡化。接下来就看个人能力对这些社会公共资源的利用程度了。人与人之间的能力差距才是真正天差地别的东西。
在实现机会均等的公平以后,能力和决策是决定人发展的关键因素。能力代表你对外界的影响力,决策和选择代表你对实现正确的社会时空发展路线所做出的贡献。在这里,如何定义正确的社会时空发展路线,以及如何科学定义各种能力的影响权重,是很重要的事情。
当然了,不存在绝对的平等。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无法自主选择的过往经历。经历造成的人生轨迹差异和性格思维模式差异是严重的机会不均等,因为人生轨迹和性格都是重要的终端价值,不应该被轻易影响。
并且,世界上总会存在各种非典型的例外事件,比如某人突然被网络暴力,或者某人突然间变得爆红。非典型事件必然是不符合机会均等理念的。但是非典型偶然事件既是社会客观存在的东西,也是推动社会的进步因素之一。只要社会能够维持在一个整体公平的状态,在保障公平正义的同时也允许例外和突变造成社会进步,就是完美理想的公平社会。这需要追求公平正义的模因与整体社会不断相互博弈。
绝对的公平是遥不可及的理想,但是人的意志应当高于各种造成不公平、把人变成游戏傀儡的模因力量。实现绝对的公平正义,是人类作为高等动物的本能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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